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例如山东发放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浙江高温作业人员30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30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200元/月。
高温天气之下,不少地区都会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并不是说只要天气达到了定的温度就可以领取这份补贴,这份高温津贴是有一个发放标准的,对此,很多人都想知道自己所在地区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那么让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全国各地高温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
1、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2、浙江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3、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不低于200元。
4、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5、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法规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6、陕西
陕西每人每天25元。
7、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8、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9、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10、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
11、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12、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3、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
14、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15、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300元。
16、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法规,是每人每月300元。
17、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
(1)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2)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9月。
18、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19、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20、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1、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不低于1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日不低于10元的标准发放。
22、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3、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24、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
25、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6、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7、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7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人每月200元。
28、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二、职工高温天有哪些福利?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案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