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3年企业年审概览
2023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等经营主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范围涵盖了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报送时间为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但对特定行业如有特殊规定,则需遵循特定时间安排。
经营主体需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相关微信公众号、APP等渠道登录年度报告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网站网点信息、社保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等,其中部分信息由相关部门共享,无需经营主体自行填报。
年报信息提交公示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并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经营主体采取相应措施。
年报时间与流程
2023年度的年报时间为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对于不实施滚动年报的经营主体,年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经营主体需登录经营主体年度报告系统进行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相关信息,如疫苗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经营主体确认后在年报中公示。
年报内容填报采取自行填报和数据共享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社保信息和资产状况信息等,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共享相关部门的数据,不需经营主体自行填报。
完成填报后,经营主体需提交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并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经营主体采取相应措施。
常见问题解答
Q1: 如何设置商事主体市场监管联系人?
A1: 初次设置市场监管联系人联系信息的商事主体,可在登录商事主体年度报告系统时,选择一名系统已记载联系信息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联系人或税务经办人作为市场监管联系人。系统未记载相关人员的联系信息或需修改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的商事主体,可通过“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设置或修改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
Q2: 年度报告中的资产状况信息如何填报?
A2: 对于年报中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商事主体可授权税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年度纳税申报的有关数据。